一、高血壓的治療原則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。
1、生活方式的干預。
2,降壓藥物治療的對象。
3,血壓控制的目標值。
4,多重心血管危險因素的協同控制。
生活方式干預主要包括減輕體重,減少鈉鹽的攝入,補充適當的鉀鹽,減少脂肪攝入,戒煙酒,增加運動,減輕精神壓力,保持心態平衡,必要時補充葉酸。
二、降壓藥物的治療對象主要是高血壓二級及以上的患者,高血壓合并糖尿病或者已經有心、腦、腎、靶器官損害和并發癥的患者,高血壓持續升高,改善生活方式后血壓仍未獲得有效控制的患者,也應該進行降壓藥物的治療,而血壓控制的目標一般為小于140-90毫米汞柱。糖尿病、慢性腎臟病、心力衰竭和病情穩定的冠心病合并高血壓患者,血壓小于130-80毫米汞柱,老年人收縮期高血壓的患者收縮壓控制在150毫米汞柱以下,如果能夠耐受,可降至140毫米汞柱以下,對于多重心血管危險因素,也應該協同控制。
